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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入门基础:契税征收管理

日期: 2021-01-27 14:26:24 作者: 李宗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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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初级会计考试考点。契税征收管理

  一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

 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,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。

  二、纳税地点

  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。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,应向土地、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。

  三、纳税期限

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0日内,向土地、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。

  一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

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(简称 “转让房地产”) 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。

  二、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

 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

  1.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,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。

  2.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,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。

  3.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,对以继承、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。

  2021考试备考的钟声已经敲响,备考预习工作正在进行中,有的考生反馈很难理解,有的则觉得轻松容易。考试的难度因人而异,但是知识点的掌握确实人人都应该掌握的。今天小编就同大家分享一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知己知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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